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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师范学院文学院关于教学质量监控的实施办法

发布时间:2014-05-08 11:02 来源:  浏览:[] 次

贵州师范学院文学院关于教学质量监控的实施办法

贵州师范学院文学院关于教学质量监控的实施办法

为了保证教学工作正常运行,不断提高教学质量,及时发现和解决教学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加强对学院教学管理工作的监控,特制定本教学质量监控实施办法。

一、建立监控机制

学院成立教学指导委员会,在院长领导下,对我院教学改革、教学建设及教学管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进行决策、咨询、审议和监督。

各教研室在教研室主任带领下,组织教师教学质量进行监控,全面管理本教研室的教学工作,负责检查、监督本教研室各教学环节的教学质量和学生的学风状况,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形成二级教学单位教学质量监控机制。

二、质量监控主要任务和内容

质量监控体系的监控任务和工作内容:

(一)教学质量监控的主要任务包括:

1、教师上岗资格监控。严把教师的上岗关,监控教学活动的源头环节;

2、教学过程监控。研究和解决教学过程中影响教学质量的主要问题,不断提高教学质量;

3、教学建设监控。引导教学建设的方向,保证教学投入取得实效;

4、反馈监控结果。收集教师教学、学生学习及各项教学建设状态方面的信息,促进教学工作水平的提高,为学院决策服务。

(二)教学质量监控的主要工作内容包括:

1、上岗资格监控

(1)任课教师的资格认定:严格选聘任课教师,文学院参与专任教师的选聘工作,通过学校人事处对其学历、职称进行认定,并安排试讲活动,试讲合格后,经教务处同意方可正式上课。

(2)新开课资格认定

个人申请上新课必须持有新开课的全部教学文件,包括教材、教学大纲、教学进度表、实验教学大纲、实验指导书等,学院考核认定授课资格,报教务处批准后开设新课。

(3)续开课资格认定:必须在上一年教学工作考核合格,并持有所开设课程的全部教学文件,做好各项教学准备工作,由文学院和教务处审核后方可正式上课。

2、课程教学监控

坚持教学质量“六查”制度。由教务处负责,本学院根据“六查”内容分项实施,每学期期中和期末学院将“六查”情况报教务处,教务处将本学院开展“六查”情况作为本学院教学管理工作考评依据。

教学“六查”的主要内容是:

(1)查教学文件。主要检查教师上课前是否按教学大纲的要求认真备课并形成教案和教学进度表,由学院检查和教务处抽查相结合,于每学期开学 1—3周和期中教学检查集中进行;

(2)查授课。学院组织有关教师和教学督导组成员随机进行检查性听课,重点检查青年教师和新开课程,听课后要认真填写《课堂教学质量评价表》,客观填写评价意见,以便学院综合分析教师的教学情况,针对性地提出整改意见;

(3)查教学质量。主要检查课堂教学质量,通过开展学生评教活动,了解、检查教师课堂教学质量,督促教师改进教学方法,提高质量意识;

(4)查教学纪律。学院按照教学计划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教学纪律检查,内容为学生出勤、教师到课、调课、教学进度及教学计划执行情况;

(5)查作业。主要检查各门课程作业布置情况、学生完成及教师批改情况。通过召开学生座谈会和抽查作业相结合的办法进行检查;

(6)查实践教学。主要检查实验教学、教学实习、毕业实习。检查内容为实验实习的准备情况、指导教师的到位情况和实习地点的落实情况等。

3、教学建设监控

(1)对课程建设进行监控。对学院重点建设课程的日常教学进行全方位监控,包括听课;学生问卷调查和座谈;教学大纲、教案(讲稿)、教学进度表、作业、试卷检查等。

(2)师资队伍建设监控。检查教师的教学思想、教学态度、教学水平、教书育人等方面情况;重点检查青年教师的培养计划及实施情况;

4、教学法研究监控

组织、开展学院、教研室两级校内外课堂教学观摩活动、教法研究、教师互相听课、互相交流及帮促活动。

5、反馈监控结果

(1)以简报、总结等形式反馈整体监控结果,突出反映教学质量的共性问题、为学院提供决策信息;

(2)以个别交流、文字材料等形式反馈个别或小范围监控反映出的教师或课程教学质量中的个性问题;

(3)表彰先进,通报教学事故。

三、质量监控的工作职责

学院、教研室在教学质量监控工作中的主要职责分别为:

(一)学院:

1、研究、制定有关教学质量管理制度和政策;

2、制定相应的检查内容原则和评价标准;

3、负责组织学院评价队伍;

4、抽查各教研室自检情况和课堂教学情况;

5、汇总学院、各教研室质量监控情况,并以简报形式公布检查结果,向相关教学单位及时反馈意见。

(二)教研室:

1、根据学院有关教学质量管理制度和政策,制订本教研室的工作细则;

2、根据学院规定的检查内容和总体原则制定本教研室检查工作实施方案;

3、组织本教研室检查、评价队伍,对本教研室所开课程的任课教师授课情况及学生学习状况进行检查和信息汇总,并将外聘教师和兼职教师的授课情况及时反馈到课程负责人和教务处;

4、汇总本教研室检查情况,在本教研室范围内通报检查结果,并将汇总情况报送学院;

5、制定本教研室教学整改措施。

四、监控实施

1、上岗资格监控

时间

检查主要内容

检查步骤与方式

学期末

1、新聘教师业务水平和综合情况;

2、现任教师的授课水平和授课效果;

1、本学院和人事处一起筛选简历;

2、组织新聘教师面试、试讲;

3、本学院考核现任教师的授课情况;

4、本学院检查教学文件准备情况;

5、本学院统一下达教学任务。

2、教学过程监控

时间

检查主要内容

检查步骤与方式

开学初

(第1周)

1、教师上课到岗情况;

2、学生注册、到课情况;

3、实践环节准备工作;

4、教室、课铃、课表安排情况;

5、教学文件的准备情况。

1、各教研室自查;

2、学院汇总检查结果;

3、汇总后发布检查结果。

学期中

(第10~12周)

1、教学进度及教学效果;

2、辅导、答疑、学生作业情况;

3、日常教学听课情况;

4、教学秩序情况;

5、学生学习状况及学习效果;

1、全院动员、布置教学工作检查;

2、学院布置检查任务,组织教师座谈,教师自查、互查;

3、院长、教研室主任听课检查;

4、学生座谈、学生评教;

5、学院上报自查结果。

学期末

(第17~18周)

1、检查期末考试过程管理;

2、检查期末考试考风考纪;

3、检查试卷质量;

4、成绩分析。

1、学院安排有关人员考试巡视;

2、各教研室对试卷、成绩自查;

3、上报自查结果;

4、上报检查。

5、发布检查结果。

全学期

课堂教学状况检查

各级院长、教研室主任随时听课,及时向任课师反馈听课意见;召开学生座谈会;汇总教学信息员反馈信息;组织学生问卷调查;汇总任课教师反馈的课堂信息。

注:毕业设计(论文)质量监控详见《贵州师范学院文学院毕业设计(论文)管理办法》

3、教学建设监控

时间

检查主要内容

检查步骤与方式

立项审查

审查立项报告、按有关指标进行评价;反馈评价结果及修改建议,提出推荐意见。

建设过程检查

重点课程全面跟踪听课、抽查教案(讲稿)、作业、试卷等。其他单项根据具体要求进行。

教学研究活动检查

教学研讨活动开展内容与次数。

单项建设验收

根据具体项目情况安排。

期末

建设状况阶段检查

课程建设总结报告,按有关指标进行建设状况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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