辅导员是高校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工作的组织者、实施者和指导者,是开展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骨干力量。为进一步加强辅导员和学生之间的交流与互动,充分展示我校辅导员的个人风采,在辅导员队伍中树立优秀榜样,校团委在学校党委的指导下,将于2015年10月份在全校开展“我最喜爱的辅导员”评选活动,现将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辅导员是高校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工作的组织者、实施者和指导者,是开展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骨干力量。在大学生成长成才的过程中,辅导员在平凡的岗位上辛勤耕耘、默默奉献,努力使自己成为大学生的人生导师和知心朋友,在教室、宿舍、食堂和操场经常能感受到辅导员与学生们亦师亦友的温馨场景,很多辅导员也成为了学生心目中的“知心姐姐”和“知心哥哥”。为进一步加强辅导员和学生之间的交流与互动,充分展示我校辅导员的个人风采,在辅导员队伍中树立优秀榜样,决定在我校开展“我最喜爱的辅导员”评选活动。
贵州师范学院全体在校专兼职辅导员(专兼职辅导员以人事处数据为准)
在校学生人数在1000以上的学院为3个名额,500至1000人的学院为2个名额。
(一)本校在职辅导员,担任辅导员达一年以上,且申请时必须在岗在职;
(二)对于学校的安排的各项工作组织安排到位并进行有效的管理;
(三)注重班集体建设,建立建全班级民主管理制度。班级管理有特色,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教育活动或参加学校、年级所组织的各项时间活动或比赛,并获得优良成绩;
(四)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政治思想素质过硬;
(五)热爱辅导员工作,尊重理解,品德高尚,作风正派,办事公道,爱岗敬业,为人师表;
(六)关心爱护学生,重视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培养,师生关系融洽,深受学生欢迎;
(七)能创造性的开展学生工作,工作方式新颖、有针对性,时效性强,能被学生广泛接纳;
(八)为人积极向上,乐观大方,稳重而不乏幽默,能吸引学生、影响学生、感染学生,在学生中具有较强的影响力。
1.因失职、渎职造成班级较大事故,影响较恶劣,本班学生中2人次以上(含2人、次)受到学校处分的:
(5)对班级中的重大突发事件不能及时处理并不及时上报的;
(6)学生有特异体质或者特定疾病,不宜参加某种教育教学活动,班主任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但未予以必要注意的;
(7)在校期间,发现学生行为具有危险性,但未进行必要的管理、告诫或者制止的;
(8)对学生擅自离校等与学生人身安全直接相关的信息,班主任发现或者知道,但未及时告知学生的监护人,导致学生因脱离监护人的保护而发生伤害的;
3.歧视、辱骂、体罚或者变相体罚学生,或者在履行职责过程中违反工作要求、操作规程、职业道德或者其他有关规定的;
4.无故不参加学校组织的辅导员活动或不完成学校布置任务;擅自向学生收费,或搭车收费,或利用收费谋取私利。
(一)由各学院(部)根据实际情况拟定评选办法按照名额分配数推荐出校级“我最喜爱的辅导员”候选人。
(二)校团委组织校学生会成立学生评审团,对候选人材料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把相关材料(个人简介、推荐理由、近照)利用宣传栏、校园广播、展板等形式广泛宣传,供学生充分了解候选人情况。
(三)给学生发放选票。选票分为A票和B票,A票为各学院学生会主席以及各班班长组成的评审团进行投票,其投票结果占60%,B票为大众选票,由学生自行到投票点进行自主投票,其投票结果占40%。(无论A票还是B票学生都可以自主选择10名)
(四)由校学生会在学校广场设立露天投票点,开设为期两天的开放式投票。(逾期视为弃权)
(五)最终排名前十位的候选人作为“我最喜爱的辅导员”荣誉称号获得者,其余候选人入选“我最喜爱的辅导员”提名奖。
(一)推荐评选工作要坚持实事求是,宁缺毋滥的原则。评选工作要在党政统一领导下进行,严明评选纪律,杜绝舞弊行为。各学院要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办法向全体学生宣传评选目的、要求和相关规定,鼓励学生积极参与评选活动。
(二)各单位、各学院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根据《贵州师范学院2015年“我最喜爱的辅导员”推荐人选名额分配表》(附件二)的推荐名额在广泛师生中征求意见的基础上进行民主推荐,并在本单位、学院范围内进行公示,自通知下达至10月28日(星期三)17:00前(逾期视为弃权),各单位、各学院将公示无异议的候选人的材料(推荐表;近期不同生活照两张,A6大小:10.5cm×14.8cm;证件照一张,A6大小;个人简介,300字以内;并由所在学院撰写100字以内的推荐理由,学生的角度。所有材料均交纸质档和电子档各一式一份,照片越高清越好,相关材料将作为宣传和投票的主要参考)交至致远楼102校团委办公室。(联系人:郑珊。联系电话:0851-85816611)
(一)组织成立评审团,监督整个过程的公平性以及唱票,评审团由各学院学生会主席组成。学生自行到投票点进行自主投票(自主选择10-12名候选人)。选票由大学生联合会于11月9日组织各学院主席会议向各学院统一发放选票(全校在校学生每人一张),选票由校学生会提供。
(二)根据各学院推选情况,将候选人资料进行为期一周的展示。
(三)各学院于11月10日至11日在奋斗广场和凤凰广场进行投票。(投票安排表见附件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