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贵州师范学院九歌剧社是面向贵州师范学院广大青年学生的话剧组织。
第二条:本社的宗旨是致力于“创作文学剧本,弘扬舞台艺术”。
第三条:本社是一个鼓励和支持原创的学生社团,致力于高水平的校园话剧的创作和表演。本社吸收贵州师范学院热爱戏剧、热爱创作、热爱表演的在校同学,为大家提供展示自己的舞台。繁荣话剧艺术,丰富校园文化是本社的不懈追求。
第四条:本社在贵州师范学院团委和贵州师范学院文学院的指导下独立自主的开展工作,并欢迎来自各方面的支持与监督。
第五条:本社一切活动遵守贵州师范学院的相关规定,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为最高准则。
第七条:剧社全体社员分为正式社员,荣誉社员和资深社员:
〈一〉正式社员:凡取得我校学籍、遵守我校及本社章程、对戏剧有着爱好的在校学生均可报名参加并通过一定考核、交纳会费10元后成为本社会员,同时办理“九歌话剧社社员证”。
〈二〉荣誉社员:积极参与剧社活动,关注剧社发展,对剧社做出了重大贡献的校外同学,成为九歌话剧社荣誉社员。
〈三〉资深社员:毕业之后仍热心剧社建设,关注剧社发展的剧社正式会员将被授予话剧社资深社员称号。
〈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
〈二〉遵守本社章程,执行本社决议,服从本社领导,完成本社安排的工作和任务。
〈三〉关心、支持并积极参加本社开展的各项活动。3次或3次以上无故不参加话剧社常规活动、受学校行政严重处分、严重违反剧社章程、纪律者和影响剧社声誉者,将劝其退社。
第十条:对在本社组织的各项活动中取得一定成绩或具有较大贡献的社员,话剧社将进行表彰与奖励。
第十一条:社员因各种原因离校,其会籍自然取消。因故需退出剧社者,应事先提出申请,经社长批准,可退出剧社。
第十三条:本社职务设置有:社长一名、副社长一名、各部部长及理事若干名。
〈一〉 社长:社长直接领导各部门的工作,核查剧社帐目,有权直接录取社员,并对剧社重大活动做出决策,同时提议副社长的罢免和部门负责人的罢免。有义务提高剧社的管理水平,扩大剧社在校内外的影响。
〈二〉副社长:负责组织建设,监督秘书处的日常工作,更新“九歌话剧社网页”,并协助社长统筹规划剧社的整体发展方向和决定剧社的重要事务。负责编辑部、导演部、组织部和演员部的培训和排演工作。并且负责协调管理宣传部、外联部、化妆部、服装部、舞台部的日常工作。
第十四条:本剧社设有九个部门:秘书处、导演部、编剧部、演员部、宣传部、舞台部、化妆部、服装部和外联部。
〈一〉秘书处:及时总结各部动态,主持日常例会,制订日常训练内容,策划演出方案,整理话剧社内部资料等。
〈四〉演员部:负责组织演员参加各种表演技巧的训练以及排演工作。
〈六〉外联部:负责本社与校内外相关合法单位的联系工作。
〈七〉舞台部:负责演出中的音响、道具和灯光及舞台设计。
〈一〉常委理事会:两周一次。社长、副社长以及各部门负责人与会。由副社长或秘书长主持,社长总结剧社的工作情况,组织讨论并安排下一阶段的工作任务。(每次会议时间不超过40分钟)
〈二〉各部门会:根据工作需要由各部门负责人自由安排。
〈三〉社员大会:一月一次,由副社长或秘书长主持。社会通报剧社的工作情况,安排下一阶段的工作任务。
〈四〉大戏剧组会议:由总导演主持召开,商议有关年度大戏排练演出相关事宜。
第十六条:每年9月份,剧社进行正式的招新活动。社会领导组织招新工作组,并商议决定招新时间和地点;由宣传部制作招新海报、宣传单和展版;组织部联系场地和租借桌椅。招新海报在正式招新前2天贴出,招新时由宣传部发放宣传单。招新工作组对报名同学进行考试,其中演员组考试采取抽签形式,考题主要是剧本朗读和场景表演,由招新人员进行打分评价;编剧考题为情景构思和场景描写;招新完毕后由秘书处整理报名和考试的资料,进行录取。新社员名单在招新工作结束后3天内以海报形式帖出。排演大剧时,也可根据需要进行小规模招新。
第十七条:为培养和强化社员的专业水平,本社将组织台词、形体、发声、表演技巧等方面的专业培训,演员部的成员必须参加,其他成员亦可参加。同时,编导部的成员须参加编导方面的专业培训。
第十八条:本社将加强与校内外各兄弟社团的联系,以增进友谊、交流经验。同时组织剧社成员去兄弟剧社观摩、学习,开展各项有关的活动。
第十九条:本社将不定期地举行一系列与外校剧社的交流合作活动并将积极参与同性质文化活动。
第二十一条:学期总结会:每学期放假前一个月左右召开社会,总结一学期工作。各部门负责人对各部门人员提出假期任务。
第二十二条:换届选举:每学年末,剧社进行换届选举,采取自荐或者社长,副社长和各部门负责人提名的方式,由全体社员投票选举出新一届的剧社社长、副社长以及各部负责人。
第二十四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能侵占、私分、挪用本社活动经费。
第二十六条:本章程自贵州师范学院文学院院团委会批准之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