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组织名称:贵州师范学院大学生文化交流协会,简称“师院文交会”。
第二条 组织宗旨:加强大学生之间的思想文化交流,提高大学生的文化素养和思想水平,引导大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鼓励大学生多读书、读好书、多思考、多交流,把所学知识和社会实践紧密结合起来,从而营造良好的文化氛围。
第三条 固定活动:会员交流会、演讲比赛、辩论赛等。
第一款定时开展各项大型的文化交流活动,活跃高校文学文化气氛、促进高校合作与沟通。
第二款发挥贵州师范学院大学生的综合潜能,锻炼一批能力强、热爱文学、综合素质高的文化(文学)爱好者。
第三款营造深沉稳健、自由平等、百家争鸣的校园环境。
第五条:组织使命:弘扬艺术文化,展现校园魅力,提高人文素养,增进团结协作。
第一条 贵州师范学院大学生文化交流学会内设主席团、秘书处、宣传部、外联部、财务部、编辑部,各部门之间都需要协调合作共同发展并保持和谐共荣、包容宽大的做事风格。
第一款 主席团由所有会员公平竞选得来,并且竞选者需要填写个人简历。
第二款 主席团设立主席一名,副主席一名,任期为一年,年任不得超过两届。
第一项 文交会在主席享有荣誉权,有主导文交会发展的大体方向的权利与义务,没有决定文交会大小事的务的权利,有界定并执行文交会无争端和日常事务的权利。
第二项 文交会主席为本组织的形象代表与领导者,文交会主席出任者,以文交会主席身份代表本文交会邀请与会见各重要嘉宾。
第三项 文交会主席有的组织发展提议,提出大体框架和大型活动的策划,经理事会过大半票数方可通过,将由主席团发布执行,主席是各种活动的主要总负责人。
第四项 文交会主席有权组织和召开及主席各种会议的权利。
第五项 文交会主席由联盟全体会员负全责,违犯文交会章程或不履行职责的将被通过超过大半人数表决票额罢免或调整期职责。
第六项 文交会主席必须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和号召力,有较强的文学功底和联盟所有成员服务的责任心,必须通过竞选,理事会商议认可后方可正式上任,实施权限。
第一款 秘书是组织的纪检、会议记录、礼仪、接待、资料(照片、活动总结等)的处理工作。
第二款 秘书处的接待者是指对各种来访和咨询等事宜进行登记,然后将详细内容告知指定人员,并具有全权负责安排联盟干部出席各种会议和会见事宜的权利。
第四款 秘书处设立秘书长一名,副秘书长一名,干事若干名,由全体会员通过公平竞争得来,并且竞选者需要填写个人简历,由理事会决定产生。
第五款 秘书处全体人员任期为一年,如有必要经理事会半数以上同意方可连任,连任期不得超过两届。
第二款 宣传部的主要职责是负责跟踪报道记录本组织的各种大小会议以及大型活动,并进行总结和对外公布。
第三款 随时将网站、邮箱、QQ中的投稿下载下来送往编辑部。
第四款 本部的干事和干部可以通过内部人员竞选任命,也可以通过对外招聘原则任命。
第五款 本部的人员需要有较强的语言能力、采访能力、记录能力、绘制海报能力、外交能力和计算机操作能力,并且愿意为组织付出和服从组织领导的,具有一定的文学功底。
第二款 本部的干部和干事可以通过联盟内部人员竞选任命,也可以通过对外招聘原则任命。
第三款 本部的人员需要有较高的言语交际和对外联络的能力,并愿意为组付出和服从组织领导,并具有一定的文学功底。
第一款 管理文交会资产以及各项开支,维护文交会的经费合理利用,做到账目明晰,每次开支正副部长同时签字方可生效。
第四款 本部人员需要有较高的运算能力和逻辑能力,并且愿意为组织付出和服从组织领导,具有一定的文学功底。
第二款 对各种来搞进行审核、筛选和评定。同时筛选优秀稿件向报社、杂志社、校报等推荐。
第三款 审核、筛选、评定过的刊物、比赛文章,必须由理事会重新审定后进行编辑和评奖。
第四款 负责管理组织网页主页、电子邮箱、QQ,定期对网站进行更新(包括通知、刊物、新闻等)
第六款 本部出的人员需要有会让会让你高的文学创作和鉴赏功底,并且愿意为文交会付出和服从组织领导。
第一款 负责会员招新,入会审批以及社团工作人员的档案管理。
第一款 会员享有自由发表言论和向文交会提出各种建议的权利。
第二款 会员退会应书面向本团体提出申请,并交回会员证,会员一年不缴纳会费或不参加本团体活动视为自动退会。
第五款 会员对负责人不满,可以像文交会理事会秘书处举报。
第六款 会员之间必须和睦相处,共同学习,共同进步,互相帮助。
第七款 会员入会后应交一张一寸免冠照片,办理会员证。
第八款 会员如有违反校规或会规的,必须做出合理的处罚,轻则予以警告, 重则予以退出组织。
第二款 资产来源之二是各个支持联盟的文艺组织的资助。
第三款 为文交会举办的各项大型比赛作为奖项设置经费。
第五条 文学讲座、电影文学、舞台文学创作及编制(舞台剧、音乐剧)佳作朗诵。
第一条 贵州师范学院大学生文化交流协会是喜欢学术交流及爱好文学的人员组成全称是“贵州师范学院大
第二条 本章程经2009年贵州师范学院大学生文化交流协会代表大会表决通过。
第四条 该协会干部的组成,除第一届人员定位由发起社团的人员组成,往后的各届都应按本章程的相关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