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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5年度资助项目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9-30 14:49 来源:  浏览:[] 次

关于开展2015年度资助项目评选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2015年度资助项目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贵州省教育厅关于下达2015年度助学金评选的相关文件要求,以及学校与广州何享健慈善基金会签订的贫困生捐赠协议精神,学校决定启动2015年度学生资助项目评选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用途

(一)国家助学金

评选范围:用于资助我校全日制本、专科中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不包含预科班学生)。

资助标准:按平均每人3000元下达计划人数,各学院要按照一般困难2500元、困难3000元、特殊困难3500元的标准,在计划人数内进行等额评审。

名额分配:参照附件一

评选办法:参照《贵州师范学院国家助学金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报送材料:国家助学金受助学生名单公示材料(一式一份)。

材料说明:国家助学金受助学生名单可在“贵州师范学院学生资助管理平台”中导出。

报送截止时间:10月21日

报送地点: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二)香港省善真堂助学金

评选范围:用于资助我校全日制本科中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不包含预科班学生)。

资助标准:每人1500元。

名额分配:参照附件一

评选办法:参照《贵州师范学院国家助学金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报送材料:公示材料、《香港省善真堂助学金汇总表》、《香港省善真堂助学金申请审核表》报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一式两份,纸质和电子版)(见附件三)

材料要求:1.所涉及表格先完成电子版填写后再进行打印。2.《香港省善真堂助学金申请审核表》中成绩部分2015级学生以高考成绩为准。张贴的照片必须是一寸正规免冠照片。

报送截止时间:10月21日

报送地点: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三)何享健奖学金

评选范围:用于资助我校全日制本科中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不包含预科班学生)。

资助标准:每人2500元。

名额分配:参照附件一

评选办法:参照《贵州师范学院国家助学金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评选条件:1.奋发向上,努力学习,遵守校规校纪;2.个人生活勤俭节约,勇于克服困难,自强自立;3.品行端正,热心公益活动;4.上学期学习成绩未出现1门以上不及格课程,成绩排名进入前40%(针对大学二年级和二年级以上的学生标准)。

报送材料:公示材料、《何享健奖学金汇总表》(一式一份,纸质和电子版)、《何享健奖学金申请表》(一式两份,纸质版)报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见附件四)

材料要求:1.《何享健奖学金申请表》必须是手写稿,字迹工整无涂改。2.《何享健奖学金汇总表》先完成电子版填写后再进行打印。

报送截止时间:10月21日

报送地点: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二、学院评选程序

(一)国家助学金

1.学生本人进入“贵州师范学院学生资助管理平台”中“资助项目申请”提出申请(资助平台里通过学校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才有资格申请)。

2.学院三级认定(评议)小组评选。辅导员(班主任)、学院专门负责资助工作的辅导员和学院基层党委书记分别通过“贵州师范学院学生资助管理平台”完成国家助学金相关审核。

3.通过“贵州师范学院学生资助管理平台”导出相关表格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二)香港省善真堂助学金和何享健奖学金

1.学生本人直接向班级评议小组提交相关申请材料,不通过“贵州师范学院学生资助管理平台”完成申请。

2.学院三级认定(评议)小组评选。

3.学院将候选人材料上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确保资助项目评审工作有序开展。各学院要及时召开学院认定工作小组专题会议,统一研究、部署资助项目评选工作。

(二)各学院要组织参评人员通过专题培训认真学习《贵州师范学院国家助学金管理实施细则(试行)》(贵师院发〔2015〕12号),以及学校相关管理办法,准确把握精神,吃透各项政策,掌握评选程序,认真组织评审。

(三)要以适当方式面向本学院全体学生和每位参加评审的老师公开指标、评审项目、参评条件、评选程序,开通投诉通道,确保所有学生知晓国家资助政策和资助项目评审程序。

(四)要严格按规定的指标一次评审,不得预留机动指标,不得绕过评审程序直接指定到学生,不得以任何形式分割、挪用资助项目指标,不得以“学生轮流坐庄”方式进行评审,不得要求学生直接将奖助学金提作班费,禁止参评工作人员拿“回扣”、“咨询费”、“手续费”等,禁止评选过程中“拉票”、“贿票”等。

(五)各学院在评定过程中,三级认定小组要保存民主评议环节的记录,民主评议要注意方式、方法,注意保护学生隐私。

(六)评选实行公示制。各学院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优中选优,困中选困”的原则严格评审,并在报送评审名单及有关推荐材料之前,将评审名单向全院师生公示,以防止不正之风,杜绝弄虚作假行为。

(七)各学院要利用奖助学金评审、发放时机,加强学生思想政治教育,重点做好感恩、诚信教育,发挥助学政策育人功效。

(八)2014-2015学年内有考试作弊、打架斗殴、赌博等违纪、违规行为记录的学生,取消本次所有资助项目评选资格;本次已获得资助资格的学生,若在2015-2016学年内发生违纪、违规等行为,学校将取消其资助资格,并全额收回已获得奖助资金。

(九)本学期转专业且满足申请条件的学生奖助学金评选在转入后学院进行。

(十)资助项目候选人必须是已通过学校认定为家庭经济一般困难、困难和特殊困难的学生。

四、注意的事项。

(一)学生提交的材料是否符合要求,表格填写的申请理由是否充分。

(二)所有报送材料以学院为单位统一汇总后报送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三)文中所涉及表格均可在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网页内下载

(四)为避免各类奖助学金资金发放出错,学校将通过银行转账形式发放,凡作为资助项目获得者的候选人需尽快将本人贵阳市农行卡号录入“贵州师范学院学生资助管理平台”个人信息中,并及时更正。

贵州师范学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5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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