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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发11号 (道德模范)

发布时间:2014-05-23 10:19 来源:  浏览:[] 次

院发11号 (道德模范)

院发(2014)11号

关于表彰“道德模范先进人物”的决定

各教研室、各班:

为了进一步加强学生思想道德教育,培养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约束的能力,提高大学生道德实践能力,引导和激励学生学习模范、争当先进的良好氛围。根据校学工部《关于在学生中开展“文明修身厚德端行”教育实践活动的方案》要求,经各班积极推荐,学院研究决定,推荐彭怡婷等3名同学为校级“道德模范先进人物”候选人,授予邓婕等21名同学文学院“道德模范先进人物”荣誉称号。以上同学都具备具备勤俭节约、诚实守信、助人为乐、见义勇为、自强创新、志愿奉献、敬老爱亲等良好品德。希望受表彰的同学再接再厉,同时希望广大同学向他们学习。

附件:文学院“道德模范先进人物”名单

贵州师范学院文学院

2014年5月22日

附件:文学院“道德模范先进人物”明单

校级“道德模范先进人物”候选人:

10级1班 彭怡婷

12级2班 杨宝

13级1班 白廷爽

院级“道德模范先进人物”名单

11级1班 居若微

11级2班 马银

11级3班 胡自豪

11级4班 杨左冰

11级文秘 周艳

11级广电 葛优

11级对外汉语 付惺晶

12级1班 彭佑全

12级2班 余卉

12级4班 罗洁

12级文秘 张檬

12级广电 卢迅

12级对外汉语 郭靖

13级2班 徐婷

13级3班 陈有志

13级4班 吴应飘

13级文秘 李慧

13级广编 顾文山

13级广电 邓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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