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院关于课堂常规要求的通知
各教研室、各班:
为确保课堂教学规范有序,努力提高课堂教与学的效率,结合学校要求,经学院研究,现制定课堂常规要求如下:
一、上课铃响前,学生提前10分钟进入教室,教师提前5分钟进入教室,做好上课准备。学生若迟到,应在教室门口向老师行礼报告,得到任课老师允许后方可进入教室。
二、上课铃响后,教师发“上课”指令,班长喊“起立”,全班同学起立向教师行注目礼,教师检查学生起立致敬情况后,示意学生坐下。
三、教师上课必须做到“四有”:有教学大纲,有教材,有教案,有教学进度。学生上到课堂必须携带教材、笔记本及必要的文具。
四、课堂上学生要专心听讲,认真记笔记,积极配合教师问答,不做与学习无关的活动,如看手机、玩手机等。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不睡觉,不趴在课桌上。未经教师允许,不能随意进出教室。
五、下课后,教师需关闭多媒体设备方可离开教室。学生离开教室需关闭电灯。
文学院
2015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