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师范学院本科生学籍异动课程认定与成绩(学分)转换申请表


姓名


学号


专业


联系电话



原年级、班级


现年级、班级



原年级已修课程

拟冲抵课程


课程名称

课程代码

课程性质

学分

成绩

修读学期

课程名称

课程代码

课程性质

学分

成绩

开课学期




































































































































学院教学副院长对课程学分转换意见:




签名   (学院公章)





注:1.原年级已修课程内容与现年级相应课程基本相同,且学时、学分数与冲抵课程学时、学分数基本一致,方可转换。

2.未取得现年级规定课程模块的其他学分,必须严格按照培养方案要求补修学分。

3.此表一式三份,分别由教务处、学院和学生本人留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