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培养
教学机构 教学制度 专业建设 教研动态 精品课程 华文教育
教学制度
当前位置: 首页>>人才培养>>教学制度>>正文

文学与传媒学院教研室工作职责

发布时间:2022-03-27 11:17 来源:  浏览:[] 次

教研室作为组织教学和教研的基本单位,在教学管理体院中占有重要位置。充分发挥教研室的职能,是加强教学、科研管理,提高教学质量的重要保证。

文学与传媒学院教研室工作职责

一、组织本教研室教师的政治学习,做好教师的思想政治工作,负责教研室教师的师德和教风建设。

二、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和学校教学改革的有关要求,负责制定本教研室的教学计划、各课程的教学大纲。

三、按教学大纲要求,选定合适教材,讨论教材的重点、难点以及删增内容。组织教师编写教材、讲义和教学参考资料。

四、深入教学实际,了解教学、实习情况,定期组织任课教师分析教学情况,研究改进措施,不断提高教学水平和教学质量。

五、加强对教师的业务考核,经常深入课堂掌握教学进程和教师讲课情况,听取学生对教学的反映和意见。

六、组织教研室学习教学理论,制订教研活动计划,积极开展学术交流和教学研讨活动,组织教师相互听课、评课等教学活动。

七、负责教研室教师的工作安排和工作量的检查核定工作,审查教研室教师的教学资料,配合学院组织教学工作检查和教学质量评估。

八、配合学院制定教师业务进修计划,关心和培养教师特别是青年教师,不断提高教研室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加强实践教学教师队伍建设,积极协助学院聘请既有丰富实践工作经验又有较高学术水平的高级技术人员与管理人员作为教研室各专业的兼职教师;根据教学需要和教师表现,提出任课教师的授课安排。

九、负责教研室课程的考试,考查工作,组织好出卷,评卷及质量分析等工作。

上一条:文学与传媒学院日常教学管理工作规范 下一条:文学与传媒学院监考教师工作程序与规范

地址:贵阳市乌当区高新路115号文韬苑明理楼3楼 电话:0851-85816684

版权所有:贵州师范学院文学院 技术支持:志胜科技

ICP备案号:黔ICP备11003137号